2016年杂多县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省、州预算编制管理的要求,合理安排,在确保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基本保证了个人与家庭补助和社会保障补助的三个保障线以及政策性配套,按分类核定的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支出,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使当年财政收入与支出平衡,综合预算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一、2016年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按照2016年4月份工资花名册在册人数,2016年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为2927人,其中在职人员2382人,退休人员545人。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921人,享受农村最低保障7462人,享受人民助学金的在校学生 10363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对象423人,五保户供养对象1259人,村级干部补助对象 217 人,村老干部补助对象160 人。
二、2016年财力情况
2016年杂多县应得财力51446万元,补助财力为47727万元,(含省厅提前告知专项9151万元) ,占总财力的92.8%自有财力为3719万元,占总财力的7.2%
三、支出安排
按照支出平衡的原则,一般预算支出安排514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49万元,占总支出的51.8%,商品服务支出8617万元,占总支出的16.7%;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5662万元,占总支出的11.1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71万元,占总支出的0. 5%;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其他资本性支出10247万元,占总支出的19.9%
工资性支出26649万元,主要包括;
1、人员工资20718.4万元;
2、财政对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1519.7万元(按新工资总额的12%提取)
3、失业保险134.5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604.8万元、工伤保险44.5万元;
4、烤火费和装备费605.6万元;
5、牛粪费21.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8617万元,主要包括;
1、
公用经费2463.8万元;
2、
各类支出性配套支出6153.2万元。
公用经费标准为:统战、纪委、政法、公检法司公用经费人均13000元/年(按实有在职人数计算)七乡一镇公用经费人均13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党政机关公用经费人均10000元/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人均8000元/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662万元。
1、住房公积金1501.2万元(按新工资标准总额12%提取);
2、其他配套4160.8万元。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71万元。
开发银行河道治理等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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